为规范我校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确保中职奖学金真正用于品学兼优的学生。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教财函〔2019〕104号)和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次评选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2021年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申晓伟
副组长:邱正文、谢跃辉
主 任:邱正文(兼)
副主任:谭周杰、廖学辉、黄怡潮
干 事:彭琼、吴盛佩
(二)中职部成立以学工领导任组长,学工干事、教学干事、辅导员为成员的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和初审工作。
二、评选对象及额度
中职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2019级、2020级学生。额度为每人每年6000元。
三、中职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 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成绩表现等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 5%(含5%)的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含30%)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 突出的,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二级学院审核后加盖学院公章。学习成绩排名未进入30%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表现特别突出”主要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等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职业技能竞赛或专业技能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世界技能大赛取得优胜奖以上和入围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及 国际性职业技能竞赛获前8名,在中国技能大赛等全国性或省级 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优秀名次(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20名、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前15名)。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专业技能竞赛 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省级选拔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4.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 前二名。体育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 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的主力队员。
5.在重要艺术展演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非艺术类专 业学生参加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或同等水平比赛,获得三等奖 及以上或前三名奖励;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 演或同等水平全国性及国际性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前三名 奖励,以上展演(比赛)省级遴选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或前二名奖励。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6.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杰出青年、五四奖章等个人表彰或荣誉称号。
7.参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优秀作品展示展演的个人或集体项目主要创作人员。
8.在创业等其他方面有优异表现的。
四、评审时间
(一)自本工作方案颁布之日起—10月7日相关二级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完成本院评选,将评审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将评选小组评审量化计分表和学生申请材料报送至彭琼老师处;
(二)10月10日-10月11日,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审申报材料;
(三)10月12日—10月16日,名单进行公示;
(四)10月17日,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公示结果进行复议;
(五)10月18日上午,按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复议的结果报市教育局进行审批。
五、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中职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进行。
(二)中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名额和我校实际情况,确定相关二级学院的评选人数,各学院根据规定的人数进行初评,不得随意增减名额。
(三)学生根据中职国家奖学金申报条件提出申请,并相应填写《2020-2021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递交所在学院班主任或辅导员。
(四)班主任或辅导员将申请材料汇总后,提交二级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提交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审,复审完成后在全校公示5天。
(五)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最终确定的学生名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六、其他事项
(一)中职国家奖学金的评选由学校2021年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同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
(三) 中职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原件和电子版),成绩单两份(原件2份),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优秀学生奖学金认定量化计分表(原件盖章),附件证明一份(各项获奖复印件盖章)。
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
2021年9月22日
附表1:《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优秀学生奖学金认定量化计分表》
附表2:《2010-2021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表3:《( 2010-2021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表》
附表4:审查证明
附件2-1
2020—2021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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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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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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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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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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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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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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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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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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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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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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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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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排名: / (名次/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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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期间主要获奖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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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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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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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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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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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手签):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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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年级: 全国学籍号:
推荐理由
(1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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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人(班主任或学生工作管理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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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级
(专业)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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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专业)主管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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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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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审,并在校内公示 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报请批准该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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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版
附件2-2
《2020—2021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各中等职业学校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或复印《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组织人员认真填写。
1. 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2. 表格中“基本情况”“学习情况”“在校期间主要获奖情况”“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3. 表格中学习成绩排名依据是上一学年度的学习成绩,排名范围由各学校按照年级同一专业排名,但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
4. 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5. 表格中“推荐理由”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班主任或学生工作管理人员,其他人无权推荐。
6. 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的意见,意见不得千篇一律、过于简单,推荐人和年级(专业)主管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理由或签名。
7. 表格中“学校意见”栏必须加盖学校公章。表格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
8. 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申请中职国奖学生,应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详细证明材料。上报材料经评审后不予退回,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需要自行准备存档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