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湘教办通〔2018〕93号)要求,现就2017年9月1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7-2018学年,我院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全面、及时、准确做好学院信息公开工作。
(一)学院领导高度重视。我院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把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办学、加强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明确职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阳光服务平台工作不断创新,配备专门人员管理,积极主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我院形成了由学院统一领导、党政办公室牵头协调、各单位(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党政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各单位(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单位应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和部门职能调整情况,及时修订完善目录清单,拓宽主动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条目,及时做好动态更新。
(三)多措并举公开信息。我院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建立了信息公开、院务公开、党务公开制度,在校园网站中设置了“学院新闻”、“系部新闻”、“公告栏”“院长信箱”、“网上留言”等栏目,开通了学院官方微博(新浪微博: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在线)、官方微信(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通过会议公开、公示栏公开、媒体公开等形式,及时公开学院重要信息,丰富信息发布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利用校园网公开信息情况。2017-2018学年,,在校园网通过“公告栏”、“学校新闻”、“校园传真”、专题网站和职能部门网站等公开信息1000余条,网站公告栏发布100余条通知或公告,其中内容包括学院工作进展、重要活动、会议通知及决议、干部聘用、评优公示、人员招聘、录用公告、教育教学安排、招生就业工作、学生日常管理、奖助学金评选、校企合作、财务管理、招投标等信息。
(二)会议和信息公开栏公开信息情况。2017-2018学年,召开全院教代会1次,党委会24次,院长办公会11次,中层干部会13次,各层面专题会议40余次。通过会议渠道向全院教职员工及时主动公布关系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师生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事项信息。同时,学院设院务公开栏2个,公开橱窗40个,不定期公开学院的规章制度、办学信息等。
(三)利用社会网络等媒体公开信息情况。我院积极利用社会网络公开学院发展信息情况,在中国教育报、今日头条、海外网、红网、新湖南、湖南教育新闻网、腾讯*大湘网等媒体上发布新闻432篇。现有微信用户数7684人,共发布184条公开信息。
(四)教育阳光服务平台运行情况。“阳光服务平台”为广大师生了解学院相关政策、咨询相关信息及反映相关问题等开通了便捷的“直通车”。2017年9月至今年8月,教育阳光服务网络平台共收到事项1052条,其中处理报修776条,咨询48条、投诉171条、建议22条、书记信箱8条、院长信箱22条,为全校师生提供了便捷的服务。信息处理及时快速,师生反响良好。为更好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学院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新网站栏目设置更加明晰,界面简洁大气。
(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一是招生就业。我校通过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招生信息网(. good-edu.cn/)和微信公众号“新2网址新2管理招生就业在线”,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和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的招生简章、招生计划、专业查询、录取动态、录取分数线和录取名单;在就业信息网(. bysjy. com.cn/)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就业招聘信息、就业创业指导、就业创业政策等内容,并利用学工在线QQ群、班级QQ群、各类微信群等途径发布相关就业招聘信息。二是财务工作。学院财务制度经过教代会审议通过后,较好地实行财务刚性预算。对新生收费项目、标准及收费依据在当年的招生简章及新生交费须知中作出详细说明,在学院公告栏和计划财务处网站上发布相关收费信息,方便广大师生和家长及时了解学院各项收费信息、标准,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真正做到阳光收费。三是组织人事工作。我校组织了193名符合晋级条件的人员进行了量化打分、竞聘上岗,并在学院网站对量化评分的结果及确定拟聘人员的名单进行了公示。本年度我校共引进高层次人才13名,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暂行规定》实施,招聘公告及招聘结果在娄底市人社局和学院网站上均进行公示。2017年度职称通过情况:正高9人、副高16人、中级21人、初级13人,评审与认定过程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并在学校网站进行了公示。四是招投标工作。学院基建(维修)工程、物资采购或服务项目,按《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实行政府采购,其结果在市政府采购网或市公共交易中心网予以公示。学院自行采购项目按照《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招投标管理办法》由学院招投标领导小组集体组织采购,中标单位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五是学生工作。我校主动公开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时办法,学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和管理办法等学生有关管理制度,包含学生违纪处分、处分解除,学生申诉处理等信息24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7-2018学年,我院未收到教职工、学生或其他组织提出学院信息公开的申请,无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学生反馈信息,学院师生员工对学院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表示赞同。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7-2018学年,我院信息公开工作没有遭到举报。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2018学年,在省教育厅和娄底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我院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和师生员工、社会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部门存在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体系建设以及信息化平台建设方面仍有待加强。
下阶段,我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1.建设完善二级单位主动公开目录制度。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结合各二级单位业务范围和特点,开展二级单位主动公开目录的研究制定,着重加强招生、财务等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通过开展专题培训会、讲座沙龙、工作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结合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学习和具体案例的研讨分析,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于高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理解和认识,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促进学校信息公开水平整体提升。
3.推进学校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积极推进学校各项信息搜集、整理和发布现代化,提升相关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完善学校和各二级单位主要网站,优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质量。探索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在信息公开中的应用,增强信息公开的简便化和可视化。
4.推动工作创新,开创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围绕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加强调查研究,深入总结新形势下信息公开工作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措施,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附件: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公开情况.xls
新2会员手机管理端
2018年10月30日